根据全市职称工作安排,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评委会承办部门复核,经鹤壁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鹤壁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379名同志通过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请予监督。如对公示人员有问题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们。有关单位要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同步做好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4日
邮寄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229号
邮政编码:458030
联系方式: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2—3367678
鹤壁市教育体育局 0392—3317955
附件1:2023年度鹤壁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3年度鹤壁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4日
本文出处: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链接:https://rsj.hebi.gov.cn/xwdt/gsgg/art/2023/art_8d3a3c78e7334a37bc7aa03943f8a5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