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职称工作安排,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资格审查,经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321名同志通过评审;经许昌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600名同志通过评审;经许昌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202名同志通过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如下(见附件),请予监督。如对公示人员有问题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们。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1月10日
邮寄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26室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方式:
1、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评价开发科0374-2333351
2、许昌市教育局人事科0374-2699822。
附件1:2023年度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度许昌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3:2023年度许昌市市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1日
本文出处: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链接:http://rsj.xuchang.gov.cn/Home/info/a0b8c925-e26e-4e94-afc0-2612587fb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