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阳人社局关于部分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年信阳市人社会局关于部分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部分系列(见附件2)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带有公章的原件直接扫描上传,不带公章的由所在单位加章后上传。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页;课题全文(含过程性材料)。

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年—××年度考核表.pdf。

二 、新型职业农民属2023年新增系列,申报人员可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85号)、信阳市人社局、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信阳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信人社办〔2023〕47号)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报评审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请各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开展好有关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三、我市设立了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系列,申报人必须从本市申报参评。我市没有设立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系列和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需经市职改办出具委托书,未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需要委托评审的中级职称是否需要报送纸质材料,请按照评委会承办单位要求办理。

四、事业单位人员务必上传参评年度工资审批表,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企业人员需要上传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明细(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学习经历栏”上传资格学历证书原件及参评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格栏”上传资格证首页及注册页。申报专设职数、走绿色通道或破格的需要将申报表上传到附件。

五、网上申报并待各级审核结束后,申报人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贰份),并按要求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评委会加盖评委会印章并统一报送人社部门加章,分别存入申报人档案与单位档案,人社部门不留存。

六、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8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申报人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账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申报人、相关审核部门要密切关注各阶段截止时间,过期不候。

七、各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人社部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

八、各评审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职称评审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评审现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出答辩现场,相关工作人员挂牌进出,严禁窜场,现场录像视频必须按涉密载体要求保存。

九、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联系。

望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及《河南省职称评审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政策要求落实好今年的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严禁不按规定、不尽职履责,全市年度评审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全市评审整体情况进行通报。

2024年信阳人社局关于部分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1:信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2024年信阳人社局关于部分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2:2024年度信阳市部分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2024年9月10日

(联系单位:职称科,电话:7676871)

本文出处: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链接:https://rsj.xinyang.gov.cn/index.php?c=article&id=5332&cateid=A00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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